则悟大和尚受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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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悟大和尚受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发布时间: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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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则悟大和尚受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编辑:管理员 来源:CCTV-新闻联播 时间:2014-9-30 8:12:50 浏览次数:463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9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厦门市佛教协会会长、南普陀寺方丈则悟大和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奖,并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证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分析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深刻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李克强就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了讲话。俞正声在会议结束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200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务院决定授予678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818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家庭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国各族人民要以他们为榜样,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开拓进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进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会前,习近平等与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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