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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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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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
来源:本站    时间:2010-10-12    查看次数:17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10月11日至12日,温州市佛教协会在金鹏宾馆举办为期两天的教职人员培训班,温州市各县、市区重点寺院教职人员共两百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分别由智明大和尚、达照法师、常德法师、延慧法师主持,并特邀浙江省民宗委宗教一处吴梦宝处长、宁波七塔寺方丈可祥大和尚、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王宁局长、温州市妙果寺住持达照法师分别授课。
        培训期间,浙江省民宗委宗教一处吴梦宝处长就“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践与思考”为主题,着重强调和谐寺院应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健全寺院应具有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知法守法、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理念。最后,吴处长还举实例,将普陀山等地已完善创建和谐寺院的重点寺院图片展示给大家看,并要求在座教职人员按照创建和谐寺院管理的八个方面与十二个标准依法办教,认识创建和谐寺院的重要意义。可祥大和尚抓住重点、要点引用《金刚经》、《疑问品》、《机缘品》、《般若品》、《定慧品》、《杂阿含经》以及禅宗公案,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六祖坛经》修行旨要”分为五大部分给大家作了精彩演讲。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王宁局长以“关于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为题目,举一反三要求佛教教职人员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形象和自身素质作重要讲话。达照法师本着“戒律与僧团管理”为中心思想,把主题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讲解“戒律与僧团管理”对教职人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这次培训班圆满结束,佛教协会还向每位教职人员颁发了《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资料,勉励大家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不断加强温州佛教自身建设,积极促进温州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温州和谐寺院做出新的贡献。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1) 

培训班全景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2)

培训一角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3)

智明大和尚主持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4)

吴梦宝处长授课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5)

达照法师主持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6)

可祥大和尚授课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7)

常德法师主持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8)

王宁局长讲话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9)

延慧法师主持

温州市佛教协会举办第四期教职人员培训班(图10)

达照法师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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