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阿弥陀经》易解之二十
2025-01-23
丙四 释“经”
所谓“经”,乃梵语“修多罗”之汉译,亦称“契经”,即契理契机之意——上契诸佛所证之理,下契众生所具之机。故言,契理可证佛道,契机能度众生。
“经”,又有教经、行经、理经之别。以本经为例,此中能诠之声、名、句、文,与所诠之信、愿、持名,皆是对机之教,为“教经”;其中所授执持名号、清净三业之行,为“行经”;所有依正庄严,不出一心实相之理,为“理经”。
又言,“经”者,径也,乃指引我们修行证果之路径。我们发心求生阿弥陀佛的极乐净土,此部《佛说阿弥陀经》即是引领我们前行之路径。只要发至诚心,依此经所载之念佛法门勤修不辍,终此一身,必能如愿往生。
又言,“经”者,典也,乃摄化群生之定典。经藏如海,皆摄群生。然此末法时代,若欲广度群生,尤应弘扬净土法门。此法门“含摄缁素(僧徒衣缁,俗众服素,故以此指代“僧俗”),通收利钝,兼被男女”,不但人道念佛可得往生,即使是八部众念佛亦得往生,“上上根不能踰其阃;下下根亦可臻其域”,实乃不可思议之圆妙法门,更易为末法时代普通根性之众生所接受与修行,使令从中获得实益。所谓“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先以“实益”为诱,则更能促其深信,后因信发愿,以愿导行,方能于佛法正道上更易成就。
通俗而言,佛所说的一切法都叫做“经”。佛说八万四千法门,是故“经”义无量,果能深入经藏,则能得如海之智慧。归纳总结“经”之含义,则大致可从如下六重含义略作理解:
一、涌泉义。何谓“涌泉”?即指泉水从下往上源源不断冒出,无有竭尽。此说经的含义无穷无尽,犹若涌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们若能虔诚地去读诵经典,即能从经典中汲取无穷无尽的智慧。
二、绳墨义。何谓“绳墨”?即匠师所用墨斗中装着的墨线,用来楷定木材的曲直。绳墨能楷定木材的曲直,此若佛经,能分明是非,指示邪正。学佛之人为人处世,当以经典为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使内心清净,业障不生。
三、“贯”义。此义又称“结鬘义”。何谓“贯”?“贯”即贯穿。贯穿什么呢?贯穿如来宣说广大无边之法义,使其庄严而不分散。
四、“摄”义。何谓“摄”?“摄”即“摄受”。摄受什么呢?摄受佛所应度之机宜。经义无尽,能摄受人心,犹如磁铁于诸金属之吸引,能令闻阅者心生欢喜,欲罢不能。经之摄受力量超过世间一切典籍,从我们初发心直至成佛,每一部经典都能让我们百读不厌,读的遍数愈多,体会愈深。
五、“常”义。何谓“常”?“常”即恒常不变,三世不易。《维摩经注》云:“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沮,众圣不能异,故曰‘常’也。”佛所说之法是贯穿一切过去、现在、未来而不变的,不会因为时间的改变而使佛所说之法失去真理。如这部《阿弥陀经》,从佛亲口宣说至今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然其所蕴含的法义却是恒常不变的,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六、“法”义。何谓“法”?“法”即方法、法则,是一切众生欲成佛道所必须遵守的准则,具有轨范之义。修行的方法、破迷开悟的方法、修行证果的方法皆属“法”的内容。佛所说的经典本身是表法的,三世同遵,十法界同遵。所以说,经典就是法,我们依经典而行,诸恶不作,众善奉行,就叫“守法”。经又称“法本”,就是说经典是佛法的根本、佛法的源流、佛法的基础,一切佛法都是从经典中来。
以上大致介绍了“经”之含义,以下介绍“经”之“通名”与“别名”。
就佛门经典的名称而言,它有通、别之分。佛所说的一切法都叫做“经”,“经”是所有经典的通有名称,故称“通名”。此外,“经”还有它的“别名”。“佛说阿弥陀”五字,即是本经之别名。又如佛于忉利天宫所宣说的《地藏菩萨本愿经》,佛对须菩提尊者所说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其通名皆是“经”,而别名则分别是“地藏菩萨本愿”“金刚般若波罗蜜”。
乙二 显体
所谓“体”,即体性;所谓“显体”,亦称“辨体”,即是分辨、说明本经以何为其体性。
前文已言,一切诸法之名皆为“假名”,是故世间生灭有漏之法之名是假名,出世间之佛法之名亦是假名。然此二者,皆以实相为体。若无实相之体,则诸法假名如空中楼阁,不能建立,故言名是假名,体是实体,假名不离实体而存在。
古来之大德精研经藏,于诸经所依之体皆有论述,如言《法华经》以“诸法实相”为体;《华严经》以“一真法界”为体;《首楞严经》以“如来藏妙真如性”为体……然而,“诸法实相”“一真法界”“如来藏妙真如性”名字虽有不同,本质却无二致,皆属“实相”。此“实相”,为世出世间一切法所依之体,又一切诸经皆是如来所说之法,故亦为一切诸经之正体。
既言一切诸经皆以实相为体,那么,何谓“实相”?“实相”即真实之相,或言“平等一相”。以实相之体最深、最关紧要,故须细言,以明其义。若能明了实相真实之义,即是得悟大乘正真至理。
此中有两种实相——无相之实相、无不相之实相,须先言明:
一、无相之实相。“无相”者,即是离虚妄之相。《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非相”即离相,意谓若见所有虚妄之相,能离所有虚妄之相,即见真实之相。真实之相,即是法身如来,故曰“即见如来”。此即“无相之实相”。
二、无不相之实相。“无不相”者,即不是没有真实相之义。诸法虽妄,妄中有真。诸法生灭,生灭之中,有个不生灭性。凡虚妄生灭者,皆“差别相”;真实不生灭者,乃“平等相”。此即“无不相之实相”。
《首楞严经》云:“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十住毗婆沙论》云:“‘譬喻’者,以人不解深义故,假喻令解。” 《法华经演义》云:“以类比况谓之‘譬’;托言训晓谓之‘喻’。即是以浅况深,如月隐重山,举扇类之;风息太虚,动树训之。”蕅益大师亦云:“‘譬喻’者,以易知之事相,譬喻难知之理性,令难知者,亦成易知也。”故今就以上所言两种“实相”,以譬喻明之。
且试举“金”与“金器”,譬喻无相之实相与无不相之实相。世间所有一切诸相,种种不同,如金器各有相状不同,有生有灭。一一金器,皆可改造。所有诸相,皆虚妄不实之相。无相之实相中“无”之一字,当作“离”字解。若离却金器,瓶、环、钗、钏皆虚妄之相,即见金之实相。“法”中,若离却世间诸法虚妄之相,即见真如实相,故曰“无相之实相”。
再者,一切金器虽然千差万别,然于差别异相中,不是没有平等之一相。瓶、环、钗、钏,“差别相”也;真金,“平等相”也。真金是一,能成无量器;无量器,不出一金。即依金作器,器器皆金。诸器“差别相”上,不是没有金之“平等相”。“法”中,即世间诸法差别、虚妄相上,不是没有真如平等真实之相,故曰“无不相之实相”。
本经所言,多为称扬赞叹西方极乐世界依正庄严之事相,故而本经多谈事相而少论理性。然而,西方极乐世界之种种依正庄严,皆是理性所本具,此即所谓“全理成事,全事即理”,理性与事相不二、依报与正报不二、性德与修德不二,一切不离“实相”,故言此经亦是以“实相”为其正体。
然而,若单以“实相”二字为本经之正体,等于是通明一切法之体,未免过于宽泛,实在是不能表现出此经之特殊精神!是故依太虚大师所言,此经具体来说,应以“阿弥陀佛所成就正报、依报功德庄严”为正体,或曰以“弥陀佛土”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