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释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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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释义4
发布时间: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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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盗戒

若佛子,自盗、教人盗、方便盗、咒盗。盗因、盗缘、盗法、盗业。乃至鬼神,有主劫贼物,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而菩萨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更盗人财物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盗戒又名不与取,他人不与的财物而不能盗取,如以强制手段取人财物的叫偷盗。《楞严经》中说:“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盗是害他人的依报外命,杀是害他人的正报内命。因为财物能滋养色身,所以也叫外命。

“若”受过菩萨戒的“佛子”,亲手盗取他人的财物,如劫取、诈骗、强取等,都叫做“自盗”。

自己不行动,或用口叫他人或派人教人为劫取财物的叫“教人盗”。

以种种技巧迷惑他人,方便盗取他人财物的叫“方便盗”。

用外道邪咒,幻术的力量,盗取他人的财物叫“咒盗”。

“盗因”,就是无始以来的贪心种子,起偷盗之心。

“盗缘”,就是财物现前,盗心相续不断,成为盗心的助缘。

“盗法”思维盗取财物用种种手段方法。

“盗业”,就是因、缘、法,三种都已具备,窃取成功,财物已离本处,为自己所占有,将来一定要受三途苦报。

不但人天的财物不能行盗,就是“乃至鬼神”的财物,也是“有主”之物。例如祠庙中的供具供品系鬼神所有,也不能盗取。“劫贼物”就是劫贼盗取得来的赃物,也不能强取。“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是总指一切财物,不论贵重或轻贱的东西,如一针一草最小的东西,不属自己的都不能故意盗取,何况别人贵重的财物就更不能盗取。

“而菩萨应生”道种智观察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都是自己过去的父母,未来诸佛,应当生起“孝顺心”,孝顺众生如同自己父母一样。若是盗取他们的财物,等于就是盗取父母的财物,罪过是很大的。所以作为菩萨,应当生起“慈悲心”,以种种方便给予众生快乐,拔除众生的痛苦,“常”常去帮“助一切人”,于诸病苦,为作良医。于失道者示其正路,于暗夜中为作光明,于贫穷者令得伏藏。使他们“生”起幸“福”,“生”起过着快“乐”的生活。“而”菩萨,如果没有慈悲心孝顺心,“反更盗人财物者”,“是菩萨”即犯“波罗夷罪”。

1、盗戒具五缘犯

(1)是有主物;

(2)有主物想;

(3)起盗心取;

(4)值五钱(古印度一钱值十六铜钱折合银子约八分重);

(5)财物举离本处,结重罪。

盗僧众财物,罪特别重。如十方常住僧物,十方僧人皆有份,假如不问而盗取,即是盗取十方僧物为己,要向十方僧众结罪。如现前僧物,属现前僧所有,僧众未作羯磨而盗取者,便是盗现前僧物,要向现前僧结罪。盗物分三品:(1)上品物:如佛物,法物,现前僧物,四方僧物,父母师长物,盗取便结重罪。(2)中品物:如盗人财物,值五钱结重罪;盗天人之物,不值五钱结轻罪。(3)下品物:如盗鬼神畜生之物,结轻罪。

2、开遮持犯

如菩萨见劫贼夺取他人财物,若僧伽物,塔寺物,取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免其受三途苦恼,即随力所能,夺其财物,把所得的财物归还原主。菩萨这样做,不但没有犯戒,而且还有功德,是可以开缘的。

3、果报

偷盗之罪,令众生堕三恶道。从恶道出若生为人得二种果报:一、贫穷困苦;二、资财不得自在受用。《十善业道经》中说:“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1)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2)多人爱念;(3)人不欺负;(4)十方赞叹;(5)不忧损害;(6)善名流布;(7)处众无畏;(8)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9)常怀施意;(10)命终生天。

第三、淫戒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缘,淫法,淫业,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与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女姐妹,六亲行淫,无慈悲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淫是指男女染污的行为,又名不净行。它是三界四生六道众生,轮回生死的根本,淫心不断,是不能出离生死轮回的。所谓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

“若”作为出家“佛子”必须要戒除淫欲,梵行清净,净法与人自净净人,不能有淫欲行为。“自淫”是指自己贪欲,做男女淫秽的行为。“教人淫”是教他人做淫欲污秽的行为,或教他人于自身行淫。“乃至一切女人”均“不得故”意与其做“淫”秽的行为。

“淫因”即无始贪淫习气为因,妄起淫欲之念。

“淫缘”男女现前相见,起贪淫心瞻视为缘,婬念相续。

“淫法”思维种种方法,达到目的,如拥抱摩触接吻,以资助淫业。

“淫业”即因、缘、法,三法和合,男女二根交接即成淫业。

“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是指不但对女人不能生染污心,乃至畜生之女,诸天鬼神之女,都不能行淫。非道行淫是对在家菩萨说的,非道行淫有六:1.非时、2.非处、3.非女、4.处女、5.他妇、6.自身。

(1)非时行婬有三:一是在日中;二是每月六斋日和每年的三长斋月;三是自妻妊娠产后。

(2)非处行婬,除阴道外有二处:一是大便道,二是口道。

(3)非女行婬(对男子而言)有三:一是男子;二是黄门;三是二根。

(4)处女有二:一是未嫁少女;二是非属于己所摄。

(5)他妇:即有夫之妇,属他人所摄。

(6)自身:令他人在自己身上作不净行。

以上都是属于非道行淫,不但出家菩萨要断除,即在家菩萨也要断除。

“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是指发心菩萨,不同于没有智慧之人,应当观察一切男子即是我父,一切女人即是我母,应生孝顺心,熄灭邪淫。令一切众生断除爱欲,永离生死根本。“救度一切众生”,是指应生起慈悲心。“净法与人”教人修持梵行,自己身心清净,他人也清净,方是菩萨慈悲教导净法与人的根本。菩萨如不能教化众生,净法与人已经不是菩萨了。“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女姐妹六亲行淫”(父六亲即伯叔,兄弟,子孙;母六亲即姑姨,姐妹,儿孙)。违背戒律,违背伦理道德,和禽兽一样,“无”有一点“慈悲心”。更起一切人淫,失菩提种子,作三途恶业,“是菩萨波罗夷罪”。

1、淫戒具四缘犯,分二:

一、主动行淫:(1)是道(男二道,女三道);(2)起淫欲染污心;(3)起方便;(4)与境合交接即犯。

二、被动行淫:(1)是道;(2)为怨所逼;(3)与境合;(4)受乐即犯。

出家五众佛子要全断淫欲;在家二众惟制邪淫。邪淫有三品:

(1)上品:与母女姐妹六亲行淫,犯。

(2)中品:与其余一切人、畜等行淫,犯。

(3)下品:己妻非时、非处、行淫,犯。

2、开遮持犯

出家菩萨为了生死度众生,维护僧团的清净,不应行非梵行;在家菩萨惟制邪淫。但有开缘:如睡眠无觉知、不受乐、一切没有淫欲意,不犯。

3、果报

淫欲果报,令众生常堕三途,如在地狱中常抱铁床铜柱;如为畜生成鸟鸽鸳鸯等类;如从恶道出,生在人道得二果报:(1)、已行不端,妻不贞良;(2)、恶名流布,眷属违逆。

第四、妄语戒

若佛子,自妄语,教人妄语,方便妄语,妄语因,妄语缘,妄语法,妄语业,乃至不见言见,见言不见,身心妄语。而菩萨常生正语正见,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妄语就是虚妄不实,未得言得,未证言证。自非圣人,言是圣人,未真实得圣人法,言已得圣人法。既欺诳了他人,又欺骗了自己。究其原因,目的就是希求名闻,贪图利养。这妄语罪是不善法,“若”为“佛子”应当戒除。

“自妄语”,说自己是圣人,我已悟道,我得神通,是某某祖师再来等等。

“教人妄语”,自己没有得道,就教弟子或使亲朋好友互相传言,说其已得道果,教人妄语目的是为了利养。

“方便妄语”,以种种善巧方便的妄语言词,令对方相信其已悟道证果。

“妄语因”,即无始以来欺诳之心,虚妄习气为因。

“妄语缘”,有可欺诳的人现前,助成其妄语是缘。

“妄语法”,即欺诳他人所用的种种妄语方法。

“妄语业”,以因、缘、法,三事和合,成妄语业。

因此招感将来拔舌犁耕的极苦果报,皆由妄语业所造成,若大妄语业造成以后,将来决定招感无间地狱。

“乃至不见言见”等,是以轻来说明重罪。就是说不但重的妄语不能犯,“乃至”最轻的妄语,如不见言见,见言不见等都不能犯。“不见言见”,就是本来没有见到他人作恶,妄说某某人作恶,我见到了。“见言不见”,就是事实见到他人行善,因为有嫉妒心,妄说没有见到他人行善。其他如闻觉知,妄言不闻不觉不知。不见不闻不觉不知,妄言已见已闻已觉已知,这些都属于妄语。“身心妄语”,就是上面所说不见言见等,已出于口,口本来是属于身,口不能自己言说,是因心的关系,才有言说,所以叫“身心妄语”。

“而菩萨常生正语正见”,是指已受十重四十八轻戒的四众弟子都叫菩萨。菩萨常生正觉,不忘本源心地,以正语正见引导众生。正语就是语不偏邪,如实而言。正见是思想正确,为生死,为菩提,为众生,不为名利,见不颠倒。也不以凡称圣,以邪为正。“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是指菩萨以正语正见弘法利生,也令一切众生起正语正见。假如菩萨自无正语正见,应作而不作,“而反”作颠倒妄语。“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拨无因果,自损损他,违背菩萨利生的行愿,“是菩萨波罗夷罪”。

1、妄语戒具五缘犯

(1)是众生;

(2)众生想;

(3)欺诳心;

(4)说大妄语;

(5)听闻人领解、犯。

2、善识开遮

《戒本》说:“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以种种方便故作妄语。自无染污心,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3、果报

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果报。(1)常被人诽谤。(2)为他人欺诳。

《十善业道经》中说:“若离妄语,即得八种天所赞法:(1)、口常清净,如优钵罗花香。(2)、为诸世间之所信伏。(3)、发言诚证,人天爱敬。(4)、常以爱语,安慰众生。(5)、得胜意乐,三业清净。(6)、言无误失,心常欢喜。(7)、发言尊重,人天奉行。(8)、智慧殊胜,无能制伏。若能回向菩提,后成佛时,即得如来真实语。”

第五、酤酒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酤酒就是指酿酒买卖给人家,被害的人多。能使饮酒的人醉后乱性,失去理智,甚至败国亡家,丧身失命。种种罪过无不是由饮酒引起的,所以“若”受菩萨戒的“佛子”,要戒酤酒。

“自酤酒”,自己为了钱财贪图利益,以酤酒作为买卖。

“教人酤酒”,是教人造作酿酒买卖,或以本钱给他人,造作酿酒买卖,取利归与自己。

“酤酒因”,是指无始以来贪图利养之心,起酤酒之念。

“酤酒缘”即准备种种酿酒器具,以及米麦工人等具,助成酿酒买卖。

“酤酒法”,用种种技术酿酒,买卖交易等法。

“酤酒业”,因、缘、法,三事和合酿酒,以酒买卖,采购贸易成功。

“一切酒不得酤”是指不但米麦等酒不可造,既甘蔗、葡萄、杨梅、枣子等五谷,也不可造。因为这些酒,具有兴奋刺激醉人等功能,是起罪因缘。《四分律》说:“饮酒有十种过失:(1)、颜色恶;(2)、气力少;(3)、眼不明;(4)、现瞋相;(5)、坏资生法;(6)、增致疾病;(7)、增益斗讼;(8)、恶名流布;(9)、智慧减少;(10)、命终堕三恶道。”因为一切罪恶过失,皆由饮酒生起,所以说“是酒起罪因缘”。

“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明达就是智慧,菩萨应依般若大智慧光明,自觉觉他,种种方便,开示教化众生,使众生生起本有的智慧,通达明白一切事理性相。如菩萨不能用智慧教化众生,还用酤酒法教化众生,“而反更”使众生“生起一切颠倒之心者,是菩萨”犯“波罗夷罪”。

1、酤酒具五缘犯

(1)是众生;

(2)众生想;

(3)希利买卖;

(4)起酤酒加行;

(5)酤酒买卖、犯。

2、善识开遮

在家菩萨如为人治病以酒为药引,不希图利润,以药在酒中,不能使人多饮故不醉人,酤者无罪。出家菩萨不许酤酒,如酤酒则犯邪命自活,犯波罗夷罪。

3、果报

酤酒者命终堕地狱,如从地狱出,生人道中,当来狂呆没有智慧。《四分律》中说:“酤酒有三十六种过失。”《本经》四十八轻戒中,第二条饮酒戒中说:“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况复酤酒,罪更深重。

第六、说四众过戒

若佛子,口自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教人说罪过,罪过因,罪过缘,罪过法,罪过业。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恶人辈,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萨反更自说佛法中罪过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说四众过是向未受菩萨戒的人,说出家二众,在家二众的过失。作为菩萨,对于同学善友,无过不可谤讪别人,假如他有过失,应当以慈悲心,善言劝告,令他知过必改,忏悔业障,不得向外人说佛教四众弟子的过失。

“若”受过菩萨戒的“佛子”,“口自说”是指诽谤出于自己口中。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这四众佛弟子是发大乘心,禀受大乘菩萨戒,有出家与在家二种不同菩萨。比丘、比丘尼是出家二众,他们是内秘菩萨行,外现声闻相,禀受的是声闻戒和菩萨戒。优婆塞、优婆夷是在家二众,他们禀受的是在家菩萨戒。“教人说罪过”,有二种情况:一是自己内心有瞋恚,令人宣说对方的过失。二是对方的愤怒,令他人宣说其犯戒的过失。如说他人犯七逆十恶,轻重诸罪等罪过。作为佛子,不能宣说他人罪过,也不能教他人说别人的罪过,应善护口业,福德无量。

“罪过因”是无始以来恶口习气,说众罪之心是因。

“罪过缘”是要说对方的罪过,以藉口为缘。

“罪过法”以种种巧说方法,令他人相信其犯罪过法。

“罪过业”,因、缘、法,三事和合,用口宣说,使听闻者领解即犯。

以上是造口业,说四众过将来要受截舌地狱的果报。“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是破坏佛法的恶人,向外求道,断佛慧命,使诸众生堕落三恶道的叫外道恶人。二乘亦名恶人是因为不能续佛慧命,不发菩提心,作自了汉,也叫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律”者,是指外道与小乘,不能通达大乘佛法,就来诽谤佛法,破坏佛法。他们认为大乘不是佛说,非戒律,象这样的恶人,菩萨应“常生慈”悲“心,教化是恶人辈,令”他们“生”起“大乘”慈“善”的“信”心。使外道改恶修善,反邪归正;令二乘者舍小乘的知见,回归大乘。

然“而”受“菩萨”戒的人,不尽应有的责任,“反更自”己也“说佛法中”四众佛弟子的“罪过者”,“是菩萨”犯“波罗夷罪”。

1、此戒具六缘犯

(1)是众生;

(2)众生想;

(3)说罪心;

(4)所说过;

(5)所向人;

(6)前人领解,犯。

2、善识开遮

如僧团羯磨布萨时,僧差有举罪等因缘,可以说四众过。除此以外,不许开缘。

3、果报

《华严经》中说:“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人生中,得二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蔽恶。恶口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果报:一者常闻恶声;二者言多诤讼。”《十善业道经》中说:“若离两舌,即得五种不可坏法。1.得不坏身,无能害故;2.得不坏眷属,无能破故;3.得不坏信,顺本业故;4.得不坏法行,所修坚固故;5.得不坏善知识,不诳惑故。若能回向菩提,后成佛时,得正眷属,诸魔外道,不能沮坏。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1.言不乖度;2.言皆利益;3.言必契理;4.言辞美妙;5.言可承领;6.言可信用;7.言无可讥;8.言尽爱乐。若能回向菩提,后成佛时,具足如来梵音声相。”

第七、自赞毁他戒

若佛子,自赞毁他,亦教人自赞毁他。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而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若自扬己德,隐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毁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若佛子”,称赞自己的功德,叫自赞;讥谤他人的过失,叫“毁他”。损己利他,掩恶扬善,是菩萨利生的本愿。如“自赞毁他”,自利损他,这就不是菩萨的慈悲本愿。“亦教人自赞毁他”,是指使利用他人,教他人来称扬赞叹自己有道德、有专长、有修养,而毁他人没有道德修养等。

“毁他因”,即嫉妒之心,常怀毁他为因。

“毁他缘”,以人境现前利弊等为因,作一切自赞毁他之助缘。

“毁他法”,以种种善巧方法,自赞毁他,令取信于他人。

“毁他业”,以上因、缘、法,三事和合,听闻者领会理解,则自赞毁他的罪成立,将来要感受极重的苦果。

“而”作为“菩萨”,凡是见到他人的罪过,“应”生怜悯心,当“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以“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的理念,以如是之心利益他人才是真实的菩萨。假“若”是“自”己称“扬”自“己”的道“德”,而“隐”没“他人”的“好事”,而反“令他人受毁”辱“者”,正是造成自赞毁他的口业,“是菩萨波罗夷罪”。

1、此戒具五缘犯

(1)是众生;

(2)众生想;

(3)赞毁心;

(4)说赞毁语;

(5)听者领解,犯。

2、开遮持犯

(1)、若轻视外道,称扬佛法,诋毁不犯。(2)、若彼傲慢以方便令彼调伏,舍离不善,修习善法,毁他不犯。(3)、若令不信者生信,自赞毁他不犯。

3、果报

自赞毁他将来必堕拔舌地狱,耕舌地狱,如生人中得无舌百舌等报。《经中》记载:“有一沙弥轻笑一老比丘,读经声如狗吠。而老比丘是阿罗汉,有他心通,因教沙弥赶紧忏悔,但仅免地狱之苦,犹堕狗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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