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教三字经》略讲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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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教三字经》略讲之三十五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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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教三字经》略讲之三十五(图1)

《三字经》上继三身之后,又说:

自受用,他受用,一报身,说二用。

  这四句经文,应当先从第三句讲起。“一报身”,就是一个报身佛,分成“自受用”和“他受用”的“两”个报身,所以说“说二用”。

  “自受用报身”,是指诸佛自觉圣智的境界。诸佛自觉圣智的境界,固然不是凡夫、二乘所能了解,即使是十地菩萨也不能测度其究竟,唯佛与佛乃能知之究竟。说个譬喻吧:如封建时代的帝王,深居在九重宫阙之中,他的威权之大,他的财富众多,他的文武官员众多,皇宫里所收藏的宝物,绝对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和小官们所能知道的;即使是身为宰相的一品大员,也只能见到一点外表。这是帝的福报,也是他的自受用。佛经说,诸佛如来,内智湛然,照真法界,尽未来际,常自受用广大法乐是自受用。

  “他受用报身”呢?是卢舍那佛为了应付四十二位法身大士,一般圆顿大根众生,现千丈卢舍那身,以二十重华藏世界为他的化境。身上有九十七种大人相,其地则众宝所成,其座则千华为台,庄严灿烂,无尽重重。卢舍那佛坐千华台上,为法身大士说圆满修多罗教,使菩萨们一同受用这大乘的法乐。但是,虽说这是他受用的,而二乘圣者们在座,却是如聋若哑,所谓“有眼不见舍那身,有耳不闻圆顿教”。所以,佛为他机所感,而现此身,谓诸如来,由平等智,为十地菩萨,现大神通,转正法轮,令他受用大乘法乐。《八识规矩颂》上说:“如来现起他受用,十地菩萨所被机。”《八识规矩颂》属于分教相宗,因此,他受用报身只普被十地。华严圆教,则普被到十住、十行、十回向三贤位的菩萨。这要参考贤首《五教仪》就知道了。《三字经》上说:

胎生身,变化身,此二种,皆应身。

  上面已经说过,卢舍那佛说圆满修多罗教,在说《华严经》的时候,二乘在座,如聋若哑。二乘圣者们尚且如此,那么,一般愚昧的凡夫,就更可想而知了。

  “一切众生,莫不有心,凡有心者,皆当作佛。”这是佛教最根本的原则。同时,诸佛的出世,无一不以普门慈济为怀。那么,许多不能接受圆顿大教的众生,怎么办呢?诸佛为了弥补这个不足,所以于报身而外,复有千百亿的化身佛,以适应千百亿不同根机的众生。千百亿是说其数目之众多。但是,在这千百亿的化身之中,如释迦牟尼佛是“胎生身”;其他随类不同的众生,所示现的色身,名“变化身”。“此二种”身,都是为了适“应”不同众生的时机,所以统统叫做“应身”。

释迦牟尼佛为了应化人间,所以示显同人一样的相。在《阿含经》上说:“佛生于人间,长于人间,成佛于人间。”这是以人的姿态出现世界,为人类作模范。因此,释迦牟尼佛的出现,和其他宗教有不同的说法。三字经上说: 

约为三,开为五,相无定,随机睹。

  “约为三”,“约”是简单的意思。佛身本来有多种,可是简单起来,则有法、报、化的“三”身。“开为五”者,将三身中的报身,分“开为”自受用报身、他受用报身,加上法身、胎生身、变化身,则为“五”种身。

  “相无定,随机睹”:法身无相,不可以目见耳闻。自受用报身,是佛自受用的境界,不是我们凡情可以得而思议的。至于他受用报身、胎生身、变化身这三身的“相”好,那是“随机”应现,而“无”一“定”标准的。“睹”是用眼睛见。如二乘圣者们,见释迦牟尼佛是紫磨金色之身,有三十二种大人相,八十种随形妙好。我们一般凡夫僧俗的佛弟子所见到的,只是一位老比丘而已。所以,地位愈高,所见到的佛身其庄严高大的程度,也逐渐殊胜。下面讲到五眼了。《三字经》上说:

有肉眼、有天眼、有慧眼、有法眼、

并佛眼,名五眼。见所见,皆无限。

  在《金刚经》第十八分:佛告须菩提:“如来有肉眼否?”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有肉眼。”乃至“如来有佛眼”,那便是“五眼”。眼,是五官之一,也是六根之一。因有凡圣的不同,所以就有五眼之别。

  一、“肉眼”是我们凡夫所有,假父母血气而成。它的功用只能见近而不能见远、见前而不能见后、见外而不能见内、见明而不能见暗。“不能见暗”是指黑暗中不能见物。其实,见暗之见还是见。比如,生下来就是瞎子的盲人,眼前一片漆黑,不能就说他是无见。当然,肉眼之见,所以有这许多障碍,因为它是色质所成的名叫肉眼。

  二、“天眼”是天人之眼,“天眼”的“天”,有自然之义。天上的众生,所用作视觉的眼,名曰“天眼”。天上的天众,因修禅定,所以获得天眼。六欲天的天众,虽然未能断欲,但是他有这福报。同时,在因位当中,也曾经修学禅定,只是修学而未成。还有,在肉眼中有一特殊的现象,那便是阿罗汉果的圣者,和修行有证得的菩萨们,都可以以肉眼而作天眼,远近、前后、内外、昼夜、上下、都能够见到,没有色质的障碍。

  三、“慧眼”是智慧之眼。慧有明辨是非、抉择性相的作用。具备这种作用,就是具有慧眼,并不是肉眼以外,另有一对特殊的眼睛叫慧眼。二乘圣者接受佛陀开示,明白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是苦的教义而修行空观,因而断除了贪、瞋、痴、爱的十种烦恼障,而证得阿罗汉果。然而,他们所修空观的观,就是空慧,也就是“慧眼”二乘圣人,以所得慧眼,观一切法皆空,不见有众生相,及灭一切异相,他舍离一切执着,不受一切法。

  四、“法眼”,是圣者们虽然观一切法皆空,但他们对于世出世间的诸法,行、止、取、舍,有抉择的能力,名曰“法眼”。一般人于诸法中着有我相的存在,有因为接受佛陀无我的教化,而修我空观者,因而断烦恼障,而得偏空的正理。但是,他们昧于诸法无不皆空,所以,执著有众生可度,有生死可了,有涅槃可证。根据这一心理,而发出“大患莫若于有身,故灭身以归无;劳形莫先于有智,故灭智以沦虚”的呼声。所以,小乘圣者既修得我空以后,多证入无为的涅槃。然而,这不是我佛出世说法的本怀。佛陀出世说法的本怀,是要我们发菩提心,无条件地利济他人,使我们彼此皆成佛道。当然,菩提心能不能维持久远,就在观照诸法皆空的程度上可以看出。诸法的法,不外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世间法;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万行,甚至菩提、涅槃的出世间法,无一不是缘生无性,无一不是假名。观世间法出世间法皆空而不取证,那就是“法眼”,菩萨为度众生,以清净法眼徧观一切诸法,能知能修,也知一切众生种种方便门,令修令证,就是法眼。

五、“佛眼”, 是结合前面的四眼,就是“佛眼”。 佛眼无不见不知,如人见极远处,佛见则为至近处,人见幽暗处,佛见则为显明的,佛眼乃至无事不见,无事不知,无事不闻,闻见互用,无所思维,一切皆见。

“名五眼,”我们人只有一种肉眼,天人具有二种眼,肉眼天眼。二乘圣人具有三种眼,肉眼天眼慧眼。菩萨具有四种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具有以上五种眼。

“见所见,皆无限”:肉眼只见障内色;天眼可以见障外色;慧眼呢?慧眼能彻照真空之理;法眼是照了诸法是假相的和合;至于佛眼,固然备具了肉等四眼的功用,同时,因为彻见第一义谛,为其最大的功用。但是,这都似乎是有分限的。结合起来说:五眼本身,皆如来藏妙真如性,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因此,在十信位中父母所生的肉眼,他能够彻见大千世界。能见所见,皆无限量。所以,能“见所见”,悉“皆无”有“限”量。如《法华经》上说“父母所生眼,彻见三千界”,就是挺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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