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佛教界的贺信
2023-05-26
“厦门佛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发证仪式” 在南普陀寺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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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落实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厦民宗[2011]25号文)要求,为贯彻落实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厦门南普陀寺于2011年6月8日在本寺讲堂隆重举行“厦门佛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发证仪式”。 上午9时30分,厦门市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南普陀寺首座定恒法师主持并宣布发证仪式正式启动。厦门市佛教协会秘书长、南普陀寺副寺兼知客净心法师代表以厦门佛教协会会长、南普陀寺方丈则悟大和尚为组长的调研小组,总结了数月来,经过多次召开小组会议讨论贯彻落实全国五部委和全省六厅局关于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相关工作问题,本着“病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精神,为南普陀寺全体僧众及闽南佛学院在校师生办理社会保障。福建省教职人员办理社保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民宗厅纪检组章组长,厦门市民宗局副局长苏国成分别发表重要讲话。 南普陀寺知客法仪法师,闽院办公室主任界淞法师、副主任悟源法师、副教导长超波法师及厦门市税务局曾处长、社保局何处长,市民宗局一处黄镇辉处长、沈仲勇调研员和南普陀寺常住僧众、闽院男女众部学僧等参加了社会保障卡发放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