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 (35) 
能仁讲堂
《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 (35)
发布时间:2022-08-22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若有众生侵损常住,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地藏菩萨继续说道:“倘若有众生侵占或损坏佛经、佛像及寺院的财物,勾引僧人或奸污尼众,或是在寺庙里恣意搞邪淫的活动,或是杀害、打骂出家僧尼等,做了这些恶事,也要堕入无间地狱,纵使经历千万亿劫的久远时间,也没有出头之日。”


所谓“常住”,意谓恒常永住,不会变异毁灭;又云:法无生灭变迁,称作“常住”。《瑜伽师地论》云:“若一切时无变异相、若一切种无变异相、若自然无变异相、若自他无变异相,当知是常住相。”所以,一切“无变异”的现象,皆名“常住相”。《楞严经》卷四称“佛果”为“常住”。经曰:“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与果位名目相应……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称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此七种果位名称,亦称七种“常住果”。佛教中,一般亦将“法性”名为“常住”,所谓“有佛无佛,法性常住”。


本段经文所言之“常住”,可作“常住物”来理解。“常住物”即四种僧物:(一)常住常住:众僧之厨库寺舍众具、华果树林田园仆畜等也,乃永久之物;(二)十方常住:日日供僧之常食,乃取常住常住而入当日之常食也。属十方僧人之物;(三)现前现前:各比丘所属之私物,乃现前僧人之现前物也;(四)十方现前:亡僧所遗之物,可分与十方僧人为现前物者。


(图1)


      所谓“侵损常住”,“侵”就是侵占,“损”就是损坏。寺院里所有的财产,乃是常备供僧伽受用之物,若是私自损坏、侵占,即是“侵损常住”。


所谓“玷污僧尼”,就是勾引僧人或奸污尼众,使他们不守戒律,从而坏了修行。我家乡温州,就有这么一回事:有个寺庙住了十几个比丘尼,她们都很年轻,长得也很庄严。有些恶人因而起了歹心,想去玷污她们,把寺庙里的电话线都剪断了。还好,当时她们身边有手机,赶紧报警,最终有五六个恶人因此落网。


所谓“伽蓝”,梵语“僧伽蓝摩”之略音,译作“众园”。为僧众所住之园庭,乃寺院之通称也。“伽蓝”又为“伽蓝神”之简称,“伽蓝神”乃护卫伽蓝之神也。《释氏要览》云:“《七佛经》云:有十八神护伽蓝:(一)美音;(二)梵音;(三)天鼓;(四)叹妙;(五)叹美;(六)摩妙;(七)雷音;(八)师子;(九)妙叹;(十)梵响;(十一)人音;(十二)佛奴;(十三)叹德;(十四)广目;(十五)妙眼;(十六)彻听;(十七)彻视;(十八)遍视。”今时,亦有以汉将关羽为伽蓝神者。


伽蓝乃是清净道场、众僧修行之地,于“伽蓝内恣行淫欲”,即是违反了佛教的规章制度,坏了出家之人的清净修行,亵渎了佛、法、僧三宝,乃是堕无间地狱之重罪。


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地藏菩萨继续说道:“倘若有众生实非出家之人,却以出家人的装束、举止假装虔诚向佛;又或者虽然出了家,却不发心、不修道、不做护法的事,内心贪恋俗世,他们不但将寺庙及僧众的公共财产或破坏,或据为己有,而且为了名闻和利养,欺骗居士、信众,违背佛门戒律,造作种种恶业。像这样的人,死后也要堕入无间地狱,纵使经历千万亿劫的久远时间,也没有出头之日。”


梵语“沙门”,华言“勤息”,即勤修戒、定、慧,息灭贪、瞋、痴之意,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据《长阿含经》《大毗婆沙论》,沙门分以下四种:(一)胜道沙门。又作行道殊胜,如佛或独觉,以能自觉之故;(二)示道沙门。又作说道沙门,指说道无误者,如舍利弗等,以能常随佛转大法轮之故;(三)命道沙门。又作活道沙门,指依道而生者,如阿难等,以戒、定、慧为命,传法身慧命于世之故;(四)污道沙门。又作坏道沙门,指污染圣道而伪善者,如莫喝落迦比丘,以盗他财物之故。《瑜伽师地论》亦举出四种沙门,谓胜道沙门即“诸善逝”者,示道沙门即“说诸正法”者,命道沙门即“修诸善法”者,污道沙门即“行诸邪行”者。


(图2)


非出家人却着出家人之服饰,就是“伪作沙门”,不是真实沙门。现今的厦门有很多外地来的、身着僧衣的假和尚,他们假借化缘之名,而行欺诈之实,皆是“伪作沙门”的实证。而“心非沙门”者,就是出了家以后不发心、不修道、不做护法的事,不是为了了脱生死,不是为了出世间的法,而是为了自己个人的欲望,做世间的事情。这个“心非沙门”,对佛教的破坏是最厉害的,因为他破坏了常住,乃至将常住之物据为己有,还欺骗了白衣(即在家人),不仅违背了佛教戒律,还亵渎了三宝。


在家人“伪作沙门”,或是出了家却“心非沙门”,皆是造作恶业之因,将来的果报都要堕落到无间地狱,纵使经过千万亿劫,想求出离也是不可能的。 


若有众生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地藏菩萨继续说道:“倘若有众生不经寺院或出家人同意,偷窃寺院的财物,诸如金钱、用具、粮食、衣服等,哪怕只是一件小东西,死后也要堕入无间地狱,纵使经历千万亿劫的久远时间,也没有出头之日。”


所谓“不与取”,就是未经寺院或僧人的许可,而取走属于他们的财物。


现今末法时代,盗贼“偷窃常住”之事常见于报端、闻于市井。南普陀寺的功德箱就曾经失窃过,窃贼不仅拿走了功德箱里的钱,还把功德箱扔到了后山。我家乡乐清的一个小庙,居士供养了很多的菜籽油,那些小偷就明目张胆地开车过来,几个人合力把一桶一两百斤的菜籽油装上车偷走。这些都是“偷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的实证。寺院、僧人之物,乃信众所供养,是僧人能安心办道的物质保证。窃贼偷他们的东西,就是偷十方三宝之物,所造之罪业深重,死后当堕地狱,受尽万般痛苦,纵使经历千万亿劫的久远时间,亦不得出离。


(图3)

  雁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