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 (65) 
能仁讲堂
《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 (65)
发布时间:2022-08-22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无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地藏菩萨继续说道:“人命无常呼吸间,无常大鬼何日到来不可预知。人死之后,亡灵随业风飘荡,不知自己将受何等善、恶业的果报。七七四十九日之内,亡灵痴聋茫然,或在阎王十殿中,或在诸阴司中,辩论所造业因当受何等果报。审定之后,亡灵便依据自己的业报到六道中轮回。尚未审定期间,亡灵已是万般凄凉痛苦,更何况是审定之后要堕落三涂?”


所谓“无常”,是指世间上的一切法,凡是生灭迁流、刹那不住的都叫“无常”。“无常”有两种:(一)刹那无常。就是说刹那之间,都有生住异灭的变化;(二)相续无常。即是说在一期相续之上,有生住异灭的四相。身有生老病死;心有生住异灭;世界有成住坏空,一切无常。俗世凡夫业力所牵,随业受报,自不知何时死,何处死,乃至如何死。《内德论》云:“百龄易尽,五福难常。命如川流而电逝,业则地久而天长。”《大般涅槃经》云:“是身无常,念念不住,犹如电光、暴水、幻炎。”《无常经》云:“无有一事,不被无常吞。”


所谓“无常大鬼”,以无常故,生必有死也,死时有杀鬼至,名“无常大鬼”。《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曰:“于寺门屋下画生死轮……于其轮上应作无常大鬼,蓬发张口,长舒两臂,抱生死轮。”


(图1)


所谓“冥冥游神”,即指人死之后的孤魂,即中阴身。


据《大乘义章》所说,欲、色二界众生一般皆有中阴身,唯上善及重恶(造五逆罪)众生无。上善之人死后魂识刚一离体,即有佛菩萨感应接引,弹指间即往生净土或转生善类;重恶众生则直堕地狱或饿鬼道。六道众生之中阴身各不相同。据《大宝积经》所载,地狱之中阴形貌丑陋,面如焦炭;畜生之中阴似烟,无固定形状,其生前即无定性、无意志力或因愚痴,故感得此;饿鬼之中阴形色如水,视其福报而有清浊之别;人、天之中阴形如金色;色界(天界)之中阴其色鲜白,以其具禅定功夫,心不混浊,故通体透明;至于无色界之中阴身,非凡夫所能了解。例如佛入涅槃时,无色界众生亦哭泣,泪洒雨下,其中阴身系微细四大,非人间所能见。


一般人死之后,中阴身现,于七七四十九日内在阴司辩论业果。《净度三昧经》云:“阎罗王下有五官:(一)鲜官。禁杀;(二)水官。禁盗;(三)铁官。禁淫;(四)土官。禁两舌;(五)天官。禁酒。”此皆冥府诸司,专审亡灵生前所犯杀、盗、淫、妄、酒之罪业。所言“业果”,有善、恶之分,且各有上、中、下三品之别,造时心境不同,各随所作得其果报。


(图2)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地藏菩萨继续说道:“命终之人的亡灵在尚未托生的七七四十九日之内,念念之间,都在盼望阳间的骨肉至亲为他们修福行善,做种种功德来超度他、救济他。过了四十九日之后,业报已定,亡灵就根据其生前所做的业因投生受报。倘若此人在生之时造作诸恶,是有罪之身,其结果往往是千百年中在恶道里受苦;倘若是犯了五无间的极恶重罪,就将千劫万劫堕在无间地狱里,几乎是永无出离之日,一直要承受诸多极端的酷刑与痛苦。”


人死后之中阴身,业力强、速度快,具最疾之业通。其本具定力、神通力、意志力、愿力及威德力,然一旦决定投胎之处,此五力旋即消失。中阴身最迟于四十九日之后即随念而走,起何念即投胎何处,遇善缘则生善道;遇恶缘则堕恶趣。故阳世之眷属,当于四十九日之内或打往生普佛,或拜水忏、梁皇忏、地藏忏,或放蒙山、放焰口,或转读经典、持念佛名,乃至做种种功德供养三宝,仗三宝之威光以资亡灵神识,使往生善道,离诸恶趣。若是阳世之眷属未能于此四十九日内做种种功德来超度亡灵,则亡灵届时罪业已定,随业受生。若亡者生前多有罪业,则堕三涂;若是犯了五无间的极恶重罪,则直堕无间地狱,不见解脱之日,所谓“地狱苦茫茫,冥冥无日光,人间百千劫,未抵半宵长”。


(图3)


五、供佛及僧的注意事项


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后,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于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如有违食,及不精勤,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如精勤护净,奉献佛僧,是命终人,七分获一。是故长者,阎浮众生,若能为其父母,乃至眷属,命终之后,设斋供养,志心勤恳,如是之人,存亡获利。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地藏菩萨又对大辩长者说道:“再者,长者,那些造罪众生在命终之后,家眷亲属为他设斋供僧修福,并以此功德来帮助亡者消除罪业,免除恶道之苦。在设斋供僧的过程中,尤须注意的是:在开始办斋之时及至供斋未结束之前,淘米的泔水或捡菜时不要的烂菜叶等东西不能丢弃于地,更不能随意糟蹋。那些用以供佛斋僧的食物,在供养之前,千万不能自己先吃。如果有人违反了上面所说的规矩,自己先吃了,或是在供养时不够恭敬、不够虔诚,那么亡者将很难得到功德利益。如果能遵守上述的规矩,以勤恳诚敬的态度,用清净妙洁的供品来供养佛僧,那么,所做功德有七分之一可以利益亡者,剩余七分之六功德为办斋的眷属所得。因此,长者,阎浮提的众生若能为他们的父母或亲人在命终之后虔诚设斋供养,则无论是死去的亲人,还是活着的眷属,都会获得很大的利益与福报。”


所谓“营斋”:“斋”,梵名“乌哺沙他”,又称布萨,清净之义,后又转为“时”义,指时、非时也。以正午以前为“时”,正午以后为“非时”,即过午不食也。此为斋之本义,后又转为素食之义。又,“斋戒”者,清心之不净为“斋”,禁身之过非为“戒”,此为斋之又一义也。又,“斋七”者,谓人死后七七日之斋会也,即以死后每七日一次斋会,以至七七四十九日的七次斋会也。营斋之会,供佛供僧,以清净之素食于午前供之,不得先食,不得染污。


本段经文讲的是地藏菩萨答复大辩长者所问有关设斋的问题。《地藏经》中除了前面所讲的种种功德之外,这里再加上一种功德——“打斋”。打斋最重要的是“恭敬心”,就是大众僧尚未应供吃饭之前,或者是在办理打斋的过程中,无论是淘米后的泔水或拣菜时不要的烂菜叶,都不要弃置于地,要先用另外的容器装起来,等到大众僧都吃完了,方可倒掉,这叫“护净”。至于各种食物,尚未供佛斋僧之前,千万不要先吃。假如你违反这个恭敬的礼节,先吃了,或者你不能谨慎诚恳护净,把米泔、烂菜叶给先丢掉,就是违背斋戒,是不精勤的表现。如果是这样,则命终之人一点都得不到福力的救拔。反之,若能于“打斋”之时精勤护净,如法、用心去为亡者修福,则所获功德亡者“七分获一”,剩余六分功德为办斋的眷属所得。


《护净经》云:“一切贤者施设福会,于先尝啜此食,都作残食。唐(倘)作此会,不如不作。何以故?诸天不欢、鬼神不喜;此人于先尝者,亦五百世中受饿鬼苦。自今已后,欲得福者,如法作斋食,可得福德,诸天欢喜,百神庆悦,天神拥护。经不虚言,福报如影响。”


(图4)



#

 

#

 

#

 

#

  23讲 




相关内容